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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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本级农业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6-11-10 17:3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概况

1、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有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四)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落实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2、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⑴ 行政单位1个:铜川市农业局机关

⑵ 事业单位17个:铜川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铜川市种子管理站、铜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铜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铜川市植保植检站、铜川市畜牧技术推广站、铜川市动物疫控中心、铜川市农业科技信息站、铜川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铜川市农广校、铜川市饲料站、铜川市中药办、铜川市农村能源办、铜川市农经站、铜川市农业机械管理站、铜川市农业机械推广站、铜川市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决算表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决算表

4、“三公”经费支出表

补充资料:

1、市局因公出国(境)情况: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纲2.95万元,计1人1次,主要为参加农业投资促进活动和开展贸易推介活动。

2、市局及17家局属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含二级事业单位,其中机关6辆、局属7个参公单位计8辆共14辆车,因公车改革2015年6月已交市公车办,未办理下账手续。

3、市局及17家基层单位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用1.13万元(全年接待累计270余人次,平均18个单位每单位15余人次。较2014年公务接待费下降70%)。

三、农业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136.49万元(为农业局机关及17家基层单位合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21.69万元;其他收入1721.62万元(其中省市专项资金通过局机关拨所属17家基层单位项目资金1328.78万元,为市局汇总时重复计算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3393.18万元(为跨年度项目工作结转资金,于2015年已实施完成)。

2、支出总计8136.49万元(农业局机关及17家基层单位合计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217.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9.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11万元(含业务会议培训费、日常业务工作费用支出、专用材料支出、实验田机械租赁费、试验田劳务费、办公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房屋租赁费、三公经费等)。

(2)项目支出3041.27万元,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1655.78万元:市农业局支出462.2万元,主要为拨区县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222.4万元,美丽乡村建设、杨凌农高会、科技宣传、项目检查等支出239.8万元;基层单位支出1193.58万元,主要为拨区县、项目实施单位农产品贮藏营销设施补助款160万元,动物防疫疫苗款143万元,基层单位具体实施所承担项目支出890.58万元。

拨基层单位项目款1328.78万元:省市专项资金通过市局拨出时已做支出,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又做支出列支,为重复计算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56.71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实验室设备购置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3877.81万元(农业局机关及17家基层单位合计结转和结余),因农业项目具有时效长、跨年度的特点,2015年后半年到账的资金,实施结束时间在2016年。2015年底结余资金为: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7.38万元:主要为创文考核奖、安全监管资金等。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860.43万元:农业局1893.38万元,为2015年底拨入省、市级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体系建设679.61万,农业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控等资金544.0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确权、农机管理推广、中药材种植推广、、农机化保护性耕作、美丽乡村创建等669.7万元, 截至目前已拨各项目单位按进度组织实施,并基本实施完成。

17家基层单位1967.05万元,主要为开展跨年度项目工作结转资金,截至目前已按进度实施。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14万元(含机关及17个基层二级单位),其中:

基本支出1202.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8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67万元,)。

项目支出1770.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2.57万元:其中,办公费27.65万元、印刷费9.32万元、电费2.58万元、邮电费2.45万元、差费25.76万元、维修费5.43万元、租赁费16.45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劳务费14.87万元、委托业务费307.56万元、福利费12.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6万元;事业单位补贴1328.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62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14万元(含机关及17个基层二级单位),其中:公务员考核支出28.6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4.9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7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8.99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28.12万元,事业运行支出610.7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663.33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57.6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30.39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0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44.58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4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0.1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36.69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14万元(含机关及17个基层二级单位),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89.62万元(基本工资349.19万元,津贴补贴430.61万元,奖金61.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7.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66.44万元(办公费44.09万元,印刷费9.48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3.25万元,电费8.49万元,邮电费8.44万元,物业管理费3.04万元,差费38.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95万元,维修(护)费5.97万元,租赁费19.09万元,会议费2.81万元,培训费3.8万元,公务招待费1.13万元,劳务费18.42万元,委托业务费320.12万元,工会经费1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7万元,其他交通费18.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67万元(退职退役费0.73万元,抚恤费14.94万元,生活补助2.89万元,医疗费10.84万元,奖励金1.16万元,住房公积金120.31万元,购房补贴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

(4)事业单位补贴1328.78万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培训费共计30.95万元(市局及17家基层单位合计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2.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87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7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会议费2.81万元,培训费3.80万元。

1、因公出国(境)2.95万元,主要为参加农业投资促进活动和开展贸易推介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87万元。公务车保有量共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7万元(市局及17家基层单位资产账面合计数,其中机关6辆、局属7个参公单位计8辆共14辆车,因公车改革2015年6月已交市公车办,未办理下账手续。),主要用于农业局开展基层业务调研、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情监测防治、农业执法检查、农机管理推广、中药材种植技术推广等工作所发生的汽车加油、维修、过路及停车费、租用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市局及17家基层单位合计),主要用于接待业务指导,项目调研、检查、考察,与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工作,其他省市来铜参观学习等食宿费支出。

4、会议费2.8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业工作等会议。

5、培训费3.80万元(市局及17家基层单位合计,主要用于专业技术培训及资料的印制等支出。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