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委会关于落实《铜川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有关任务的函要求,结合职责和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周密部署,夯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2024年以来,市局召开专题会议8次,研究部署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治理2024年工作要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2024年度污染防治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任务落实清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进行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二)常抓不懈,逐条落实长效管控措施
一是推进车辆优化工程。按照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铜交发〔2023〕184号)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转发《陕西省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制定《关于落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整改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80辆,占年度目标任务255辆的113%。指导各区县学习宣传《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等各项补贴政策,吃透政策,应算尽算,应补尽补。提高新能源车辆保有量,按照《铜川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抽号更新实施办法》要求,推动我市如期完成新能源出租汽车发展目标任务。2024年共更新出租车124辆,其中新能源出租车115辆,占比93%。新增营运货运车辆1073辆,其中新能源货车45辆,其余均为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二是提高清洁运输占比。组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分管领导,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铜川照金供电有限公司、锦阳电厂分管领导召开全市大宗货物清洁运输专题会议,对推广企业使用新能源货车以及统计等工作进行再部署。联合市能源局召开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专题会议,铜川车务段、陕煤运销集团铜川分公司、柴家沟煤矿、玉华煤矿、下石节煤矿、陈家山煤矿分管领导参会,会上对煤炭运输中清洁运输方式、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印发《关于推动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目标任务完成的函》,确保按时序完成目标任务。2024 年我市铁路货运任务为980万吨,1-12月份完成铁路货物发送量1166万吨,其中煤炭铁路运输1100.5万吨,煤炭铁路运输比例为94.38%。1-12月份全市总货运量2723.27万吨,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运输2456.16万吨(新能源及国六排放货车运输1590.87万吨,铁路运输309.20万吨,管道、管状带式传送机、带式输送机、封闭式皮带廊道556.09万吨),其他运输方式267.11万吨,清洁运输比例达90.19%。
三是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公路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有效防治公路扬尘,全面改善公路出行环境。在《全市重点国省道扬尘精细化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划分基础上,结合管养实际更新 《公路养护与管理路段责任》,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制度。保证重点路段每日机械带水清扫4遍、冲洗2遍,设施每周清洗2次,人工配合机械清扫死角和平交口支线,捡拾绿化带白色垃圾。累计上劳养护人员54208人次,出动各类养护保洁设备14669台次,金锁关洗车台累计冲洗车辆230063台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543余人次,执法车辆1102余台次,检查过往货运车辆12427余辆次,纠正车容车貌不整车辆765余辆次、抛散遗撒车辆757余辆次,使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调度安排部署,将210国道保洁范围向富平界内延伸3公里。利用210国道、342国道沿线4处LED可变情报板每日循环滚动播放大气污染防治等宣贯标语10余条。
四是加大汽修企业VOCs治理。建立了全市88家涉及VOCs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动态监管台账,每月开展动态摸底排查,确保不失管、漏管。督促区县每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喷烤漆工艺规范作业、台账管理、VOCs排放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共检查维修企业1100余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6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印发《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月调度会议纪要确定事项任务分解表》,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不具备维修能力、未实际维修、伪造维修项目等问题,检查M站55家次、其他维修机构87家次,整改问题8起。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截至12月底,共推送超标车辆245辆(其中9辆测试车、2辆误传车),治理推送超标车214辆,未治理20辆(10辆车报废、10辆车至今未治理),回传率91.45%。
(三)第二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项)。关于“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不严,维修比例仅为1.1%”问题。2022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初验,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验收销号报告。2024年4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任务销号的函,予以销号。关于“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缓慢,铜川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提出,2017年前建成运营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但截至督察时还处于建设前期,公路运输仍占园区货运量的90%”问题。我局已配合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目前正在销号。
二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项)。关于“210国道金锁关至青岗岭段扬尘污染整治不彻底问题”“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二期铁路专用线、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未建成,公路运输占比过大问题”以及“汽修行业危废处置不规范问题”3项反馈问题均已通过验收组验收,予以销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难度大。2025年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收官之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部分车主对淘汰政策不了解或存在误解,不清楚淘汰的必要性和好处,导致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些车主因车辆仍能正常使用(尤其是对于一些车况较好、使用年限较短的车辆),车主对淘汰后的经济损失有顾虑,不愿主动淘汰以及部分车辆存在多手倒卖无法联系等问题给淘汰工作的推进带来了很大阻碍。
(二)公路扬尘污染治理容易反弹。南北方向3条干线公路(包茂高速、延西高速和210国道),日过境车辆约6万余辆,沿线建材企业、煤炭企业聚集,源头管控不到位,公路运输量较大,货车带尘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维修企业环保主体意识不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到位,危险废物处置责任没有落实到人,导致一些维修企业对节能环保的投入比例过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车辆优化和交通运输结构为重点,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加大国三车辆淘汰力度。加强对区县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区县加大对个体车主的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追踪车辆,确保淘汰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认真落实重点路段扬尘管控和考核机制,加强公路清扫保洁,会同公安交警积极开展联合治超稽查和流动检测,严查货车非法装载、覆盖不严等现象,减少移动扬尘污染源。
三是加强维修企业监管。加大对汽修行业I/M制度落实、挥发有机物治理、固废收集处置等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检查督导,提升维修企业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强化重点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督促发改、工信、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出装卸货车辆排放类型进行日常监测,倒逼企业提高使用新能源和国六标准车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