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运管处周密安排,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全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维修企业动态监管台账,每月进行更新,做到对所管企业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制定全市统一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标准、污染违法行为、非法经营抄告函等痕迹管理标准文本;三是各区县所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本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市运管处每月对区县所督导检查不少于一次;四是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宣传引导,不断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自5月份开展活动以来,共检查企业90余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15家企业现场提出问题,并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石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