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铜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铜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编发〔2020〕7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保证执法合法性、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铜川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专用章”,专项用于办理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
附件:铜川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专用章印模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