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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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交通局宣传《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2 10: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09年3月19日,省政府第138号令颁布了《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我市《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服务”为理念,紧紧围绕“贯彻新办法,宣传新政策,营造新氛围,再掀新高潮”为主题,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广泛宣传《办法》,促进全市长效治超工作迈上新水平。
     二、宣传方式 
    通过媒体宣传、路面宣传、走访宣传和网络宣传等形式, 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发挥以往治超宣传工作优势,对《办法》以更多形式、更广范围、更大效果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 
     宣传月活动:省交通厅定于五月份在全省开展贯彻《办法》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日当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治超站点、卸货点、收费站及一、二类货物装载源头要悬挂“认真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横幅,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单,进行政策咨询服务等;治超流动稽查车同时要担当宣传车职责,深入厂矿和乡镇进行流动宣传;运政稽查车要深入运输厂矿企业和三类货物装载源头等进行宣传;市局对集中宣传日宣传工作进行督导、巡查,保证“宣传日”宣传效果,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对“集中宣传日”活动情况进行报道。
  新闻媒体宣传:在铜川电视台、铜川日报报道刊登《办法》,达到广泛宣传的效果。
     在门户网站宣传:市局和铜川公路局网站要全文发布《办法》,并对《办法》的宣传活动和执行情况进行同步报道。
  宣传单宣传:铜川公路局要印制省公路局统一制式的知识问卷宣传单,市运管处联系厅运管局统一领取运政治超宣传单,及时发放给广大车主和社会公众。也要结合长效治超工作对政策规定、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等制作“宣传手册”,促进依法治超、廉洁治超、文明治超。
  标语宣传:按照和谐发展管理的新理念,贯彻《办法》和长效治理的新要求,对现有治超标语进行一次梳理,对强化治超、深化治超阶段性的标语内容进行更新,赋予更体现公益性、人性化的内容。
  三、宣传工作任务
  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和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要根据各自治超工作的不同特点、不同职责、不同内容,有侧重点的进行宣传,主要宣传任务详见附件。
  四、宣传工作措施  
  今年《办法》的宣传不仅是宣传工作的重点,也是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务必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办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对维护治理超限运输环境、规范运输行为、长效治理超限运输所产生的深远意义,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夯实责任,切实安排部署好宣传工作。  
  组织业务培训: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的同时,结合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对路政、运政和治超人员进行全方位新《办法》业务培训,掌握新的政策规定,以便做好政策宣传和准确的咨询解答工作,同时在治超工作中严格执法。
  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宣传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市局将《办法》宣传工作作为2009年各单位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各单位集中宣传工作结束后,务必将宣传工作总结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局(农村公路《办法》宣传工作由铜川公路局统一汇总上报),并将《办法》宣传工作纳入治超日常工作进行常态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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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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