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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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二级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整治车辆偷逃通行费及超限超载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2 10: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加强我市非封闭式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优化收费环境,提高收费还贷能力,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确保我局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局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非封闭式二级收费公路深入开展整治车辆偷逃漏通行费和超限超载治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
      主要运用教育、舆论、行政、经济和司法等手段,查处遏
  制各种形式的车辆偷逃漏通行费和超限超载违法上路的行为,拆除收缴各种用于偷逃漏通行费的车辆设施装备,补交、追缴偷逃漏通行费,严厉处置相关人员。通过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政策、管理、法律、技术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达到堵漏增收、净化环境、严格纪律、纯洁队伍的整治目的。
      二、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严厉查处伪造或假冒鲜活农产品、军警以及抢险救灾等享受国家政策性免费车辆、伪造或借用免费车辆牌证,改变使用用途及车辆信息与免费政策或免费证件不符的逃费车辆(包括假冒或不符合免费政策的邮政车辆和急救车辆等)、悬挂军车号牌载重量超过10吨(不含10吨)的大吨位运输车辆(军队装备的坦克等履带式重装备运输车辆除外),特别是伪装箱和货柜车等行为。
      (二)严厉查处逃费工具(即使用车牌自动翻转器、假证、假牌、套牌、一车多证、大吨小标等)隐蔽手段逃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逃避计重收费采用(插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非法安装液压磅、千斤顶、气囊或假轴,跳秤、压秤、冲秤、走S形、走J形、半倒车、压边通行、反复碾压车轴识别器造成多轴、秤台上急制动、猛加油高速通过等)非法手段逃费。
      (三)严厉打击不法车主采用跟车闯站、直接闯站形式逃缴通行费或故意堵道、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经营管理秩序活动的人员,以及专业从事逃费的运输组织和制(售)假、牌证(免费凭证)团伙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内部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偷逃漏通行费的行为,特别是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内外勾结,有意为车主偷逃漏费提供帮助和方便的行为。
      (五)严格检查虚报、伪造、篡改收费稽查信息、不按要求查处违规车辆、不及时通知或不协助查处、不按规定收费等情况,对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敲诈勒索等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收费管理人员,要严肃处理。
      (六)严格清理白名单,纠正违规审批、违规减免、互免车辆通行费现象。整治随意减免、包缴政策执行不严、收费环境不良的情况。
  三、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9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10日~9月15日)动员部署。在全市各收费站开展车辆偷逃漏通行费行为的路面调查和明察暗访,查看设备使用状况、清理违规减免、绿色通道车辆免费记录及照片、大件运输车辆缴费情况、监控录像及存储设备运行状况、监控室值班记录及特殊车辆处理情况、车道计重信息删除核查情况等,掌握情况,查找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在全市公路收费站进行部署动员。
      第二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集中整治。在明察暗访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路面检查,争取当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严肃公开处理强行冲闯站卡的严重偷逃漏通行费的车辆,重点打击在收费站区长期盘踞的黑恶势力,营造社会舆论,改善收费环境。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完善。继续对车辆缴费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严肃查处内部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改进技术手段,总结开展稽查工作交流活动,并定期对计重收费和超限治理进行联合稽查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引入常规化。
  四、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活动由铜川市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整治车辆偷逃通行费及超限超载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蒲力民局长担任,副局长袁晓峰、副书记梁宏国任副组长,成员有铜川公路局副局长党战鹏、寇军平,局副调研员王淑芳,市收费处主任魏宏陕及市局计财科陈麦成、公路科长田晓峰等。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公路收费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按照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专项活动的方法和措施
      (一)强化现场管理。各收费站、治超站应加强收费现场和服务区的管理,配备现场保畅人员和服务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加强收费现场车辆指挥管理和监督,规范过秤行为,注意发现车辆违规安装的偷漏费装置,组织纠正和拆除违规装置。通过路面巡查和稽查,联合公安人员,发现和处置违规违法行为,在掌握证据后依靠公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规范业务管理。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及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减免范围。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车辆计重收费政策,严格收费业务管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核验绿色通道证件和车辆载货信息,注意发现偷逃漏费行为。加强内部稽查管理,对收费业务流程中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关键流程和业务进行专项稽查,重点稽查私放人情车、频繁使用手动起落杆、超限超载车辆不计重收费等现象,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查处。
      (三)组织明察暗访。公路局、收费处要组建稽查组,进行自查和明查暗访,了解和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通报发现问题。要认真指导、协调和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纠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整改,处置内部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大奖惩力度。为了震慑偷逃漏通行费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发现并认定的偷逃漏通行费车辆,在事实确凿、程序规范、处置有度的基础上,各单位必须将违规车辆信息录入收费系统黑名单,进一步加大惩戒和防范力度。假冒绿色通道车辆,一经发现,在补交全额通行费的基础上,将车辆列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其在该路段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资格。各站应严密建立逃费车辆登记制度。对缴费义务人出现逃费行为的,除按规定补缴通行费处理外,严格按照《陕西省收费公路逃缴车辆通行费稽查管理
  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落实兑现举报奖励,鼓励社会群众和内部职工积极举报各种偷逃漏费的人和事。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借助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介,在公路两侧、收费站区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和警示牌,悬挂条幅、标语、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大收费、治超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收费公路通行费征收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违规偷逃漏通行费车辆的收费处理的相关规定,报道典型的被打击和处理过严重偷逃漏通行费的案件,用正确的舆论导向配合整治活动。
      六、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重视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站长负总责,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统一步调,注重方法。专项整治活动要严格按照省厅及市局的安排部署予以开展,紧密围绕各站偷逃漏通行费的特点和状况查处违规行为,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有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避免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对各站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交流,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其纠正。
      (三)文明服务,确保畅通。整治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保证道路和收费、检测车道畅通。既要严格执收政策,又要坚持按章收费。强化文明服务意识,开展微笑服务活动,注意化解收缴矛盾,提升行业服务形象。
      (四)认真总结。各单位要依据市局相关精神,制定本单位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活动中的重大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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