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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对标补短”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9-09 09: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对标补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对标补短”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理的通知》(陕脱贫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对标补短”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标”主要内容

  (一)对上对标政策标准。对标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精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以及省住建厅、扶贫办关于住房安全有保障一系列文件要求,对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是否与国家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相一致,是否有缺项漏项,现执行标准是否存在偏差。

  (二)横向比对数据信息。按照省、市脱贫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数据信息比对核查的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与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安全住房情况基础数据进行比对、补正,确保国扶办系统、省扶贫数据大平台和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信息检索系统的住房安全信息和危房改造数据信息相一致, 做到“账账相符”。

  (三)对下核实帮扶效果。依据省、市脱贫攻坚办随机抽样、提供的危房改造样本户,区县住建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督导等方式,抽查核实危房改造政策到户情况,全面开展查漏补缺,确保危房改造数据信息“账实相符”。

  二、“补短”主要任务

  (一)补齐住房安全有保障短板。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聚焦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以及通过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贫困户,长期在外务工投亲靠友返乡后意愿可能发生变化的贫困户,逐户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及时实施改造。同时要严格对象认定、资料审核、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住房安全全面保障到位。

  (二)补齐住房因灾受损短板。按照省住建厅和扶贫办《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摸排住房受损情况,做好受灾贫困农户过渡安置,及时开展灾损住房安全性鉴定及灾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并持续加强住房动态监测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户不住危房。

  (三)补齐动态监测机制短板。安全住房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中的核心指标,各县区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安全的日常动态监管,每村要确定一名住房安全监测预警联络员,负责做好走访、发现、上报预警信息等工作,通过住房核验系统小程序、微信、电话等方式方便上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建新拆旧不彻底、住房安全标识不到位等问题要反复抓、抓反复,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标补短”工作,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联系,统筹协调本辖区住房安全有保障“对标补短”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和周报制度,因地制宜的制定“对标补短”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和成效,责任到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重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涉贫舆情、比对发现疑似问题和信息系统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暗访抽查,加强对镇、村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化解问题。市住建局将按照领导包抓机制对各县区“对标补短”工作进行督导。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8日


网络编辑: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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