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单位 |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单位 |
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检查时间 |
2018年10月15日—17日 |
检查依据 |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
检查对象 |
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
检查内容 |
1.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情况;2.2014—2017年棚改贷款项目进展情况;3.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5.逾期三年以上未竣工分配项目进展情况;6.2019年棚改项目申报情况(包括申报专项债券、贷款计划)。 |
检查方式 |
1.召开座谈会;2.实地查看;3.查阅资料; |
检查结果 |
督促各区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贷款利用率,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对照棚改三年计划做好2019年棚改项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