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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晓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7 15: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住建发〔2013〕593号

关于刘晓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经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晓平同志任铜川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艾克营同志任铜川市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副主任;
  任伟强同志任铜川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拆迁安置科副科长;
  免去:
  刘晓平同志铜川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艾克营同志铜川市新耀污水处理厂副厂长职务;
  宋清艳同志铜川市新耀污水处理厂副厂长职务。
  特此通知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年12月20日


网络编辑:穆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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