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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少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9 16: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住建发〔2013〕377号

关于陈少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棚改办(市城中村改造办):
    根据铜人社发〔2013〕18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陈少尉同志任市棚户区改造办(市城中村改造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年8月29日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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