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住建发〔2013〕377号
关于陈少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棚改办(市城中村改造办): 根据铜人社发〔2013〕18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陈少尉同志任市棚户区改造办(市城中村改造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