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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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6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6-13 08: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铜川市住建局《铜川市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近期,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市本级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以下6户保障对象未入住,住房长期闲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规定,现取消以下6户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公租房。

 

保障对象

身份证号

收回房源

 李爱民  

61020219******0829

锦绣园1-2#11501

石乃香

61020219******1628

锦绣园1-2#12102

石守西

61020219******1216

锦绣园1-2#13106

梁妮

61020219******2427

锦绣园1-2#13306

胡国安

61020219******0810

锦绣园1-2#13403

高娥娣

61272819******0824

锦绣园1-2#10901



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

网络编辑:魏新
信息审核: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