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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观察
以“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25-07-04 09: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全国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经验交流座谈会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学院召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宋寒松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多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交流经验做法,为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供有益借鉴。

开展集中整治,践行人民立场。当前,部分物业企业存在履约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服务标准内容打折扣、经营不诚信以及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等诸多问题,引发业主强烈不满,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多发高发。多地政务服务热线数据统计显示,物业管理问题始终是市民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这些“小问题”实为“大民生”,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今年初,中央纪委将“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纳入全国集中推进的群众身边“十六件具体实事”之一,同时住建部将其列为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开展集中整治,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的生动体现。 

聚焦重点问题,纾解民生痛点。本次集中整治聚焦两大重点问题:一是针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等突出问题,推行物业服务“红黑榜+星级评定”的评价机制,强化履约服务监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二是针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切实解决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民生痛点堵点问题,明确业主合法有序管理和使用共有物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开服务、收费、公共收益等关键信息,接受业主、基层党组织、街道社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督,完善公共收益的使用分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物业整治清单,集中力量破解物业领域顽瘴痼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要及时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回头看”工作,形成“受理—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确保群众诉求件件落实。 

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效能。集中整治是通过强力手段清除顽疾、化解突出矛盾的“当下改”,而要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复发,则要将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为制度的“长久立”。一要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效能。要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充分发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居民党员先锋作用,形成“有事找党员”的氛围。二要发挥群众力量,深化协同联动。20世纪60年代,“枫桥经验”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智慧,成为我国基层治理的经典范式。物业服务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息公开,搭建小区公共事务协商平台,畅通业主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居民投诉,实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三要健全评价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多方联评、精准施评、强化用评”的物业服务信用评价机制,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效。四要攻坚覆盖盲区,提升服务品质。着眼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困局,一方面分类施策推动无物业服务小区实行基础物业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可持续的更新模式。如天津市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上采取“国债补贴+社会资本”的更新模式,无需居民出资或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公司以未来15年左右的电梯维保费用抵扣更新成本。 

物业服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感。要立足人民立场和大局稳定,将短期集中整治和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强化党建引领、赋能基层治理、深化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改革,筑牢服务质效提升与群众满意度增强的长效基础。


网络编辑:田瑞
信息审核: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