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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观察
完善机制 合力聚势 助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24-02-14 18: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22万个小区、惠及居民3800多万户,工作成效显著。各地改造实践围绕工作统筹协调、改造项目生成、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方式支持、动员群众共建、改造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九个机制开展深化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八批)》,重点总结各地在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三方面的政策机制。
  存量盘活换增量,释放低效空间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盘活存量资源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措施。各地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利用不同类型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用于物业、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浙江省绍兴市、河北省衡水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通过土地用途调整、土地置换、“拆墙并院”释放低效利用空间等方式,解决了老旧小区公共空间和便民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此外,各地积极推动落实存量资产盘活条件,以促进改造项目尽快落地。浙江省杭州市建立联审联验的审批办证机制,为改建项目新增社区配套用房合规办理产权登记提供了政策保障。
  多元渠道筹资金,探索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合理共担机制。老旧小区点多面广,改造需求多,资金缺口大,需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多元拓展改造资金筹集渠道。政府投资方面,省级财政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四川、山东、河南等省设立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对改造项目进行资金分配,开展绩效评价,实行量化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地方政府也可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湖南省怀化市、安徽省芜湖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对改造项目进行打包,将项目资产运营收入用于专项债还本付息,解决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不足的难题。居民出资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调动居民通过直接出资、筹措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参与改造。广东省珠海市出台了建筑物本体整治奖补办法,按照财政与居民出资1:1进行奖补,撬动居民出资2200万元,惠及居民6000余户。社会资本方面,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优质运营项目,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深度挖掘盈利点,增强小区造血功能。广东、山东、河南、陕西等地支持采用“改造+运营服务”一体化运作、公共空间特许经营、闲置用房用地打包出租等方式,有效吸引了市场主体投资参与。
  改管并重谋治理,健全老旧小区改造管理长效之策。功成在久不在速。改造成果能否持续,关键在于做好管理这一“后半篇文章”:谁来管、如何管、管理资金从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改变的是机制,凝聚的是人心。广东、湖南、江苏等地动员引导居民企业出资、增加小区公共收益,有力补充了小区维护管理资金。山东省济宁市探索了“信托制”物业管理新模式,以小区业主大会为委托人、业主为受益人、物业企业为受托人,将物业费和小区公共收益设为全体业主共有的信托基金,有效提高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度,形成了良好的民主议事格局。
  宜居环境系万家,点滴变化暖人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各地深入推进,多方共同发力,不断打通痛点堵点,破除机制障碍,畅通民心民意,持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网络编辑:魏新
信息审核: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