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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审判庭公开宣判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0 16: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本站讯: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震慑不法分子,维护新区社会治安环境,1月20日上午,新区审判庭在新区长丰市场对被告人封占武等破坏电力设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新区检察院、新区路灯所等单位的代表人员参加了这次专项公判大会。数百名群众进行了旁听,受到了教育。依法对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被告人封占武、赵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孙备战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对三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物继续追缴,发还受害单位。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封占武、赵伟经预谋分别于2010年7月20日、22日、27日晚在铜川新区华原东道,新区鸿基路东段,新区长丰北路与华原东道什字,盗挖该路段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共计260米,价值35070元;2010年8月25日凌晨,被告人封占武、赵伟、孙备战经预谋再次携带铁锨、绞线钳等工具,乘出租车在新区鸿基路东段,盗挖该路段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45米,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共计价值445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封占武、赵伟、孙备战以盗割电缆铜芯卖钱为目的,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应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封占武、赵伟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均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三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一审判决。(撰稿:张振平 摄影:贺婧)




网络编辑:贺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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