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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建局荣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09 17: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荣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市自来水公司和市燃气公司并获多项荣誉



      记者田国仓报道:2011年元月26日,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获得了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颁发的2010年度“铜川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局属单位铜川市自来水公司被市交通安全委员会授予“交通安全单位”,铜川市自来水公司、铜川市燃气公司又分别被中共铜川市委宣传部、铜川市文明办、共青团铜川市委、铜川市公安局等4部门联合授予了“十佳文明交通示范单位”。
      去年以来,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铜川和“降事故、保畅通、促安全”为工作重点,开展了多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重点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铜川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的获得,是对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0年工作的肯定和表彰,铜川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珍惜荣誉,继续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发挥典范和先进作用。
      近年来,铜川市自来水公司按照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市住建局的安排部署,积极广泛地组织开展了“五进”、“四创建”活动,在确保单位交通安全、促进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保障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方面取得了好的成绩,于2010年11月,经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其近三年来开展“四创建”活动的考核验收,2011年元月被命名为市级交通安全单位。
      按照《全市2010-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铜川市自来水公司和铜川市燃气公司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得到持续加强,单位的交通文明程度也有了显著的提升。两单位被授予“十佳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是他们为促进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和谐健康发展一致努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全市住建系统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就与总结。

网络编辑:韩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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