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公示公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25 16: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关于201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局属各单位:
    现将二O一二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2011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本年度无新业绩不得申报。
    二、推荐条件
    1、学历和资格
    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在技术员任职期间,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年后可申报;先工作后上学的“五大”毕业生,凡学用一致,大学专科毕业满3年)。
    申报工程师条件: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专科毕业(其中先工作后取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先工作后取得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取得中专学历后工作必须满9年)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1)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行业成果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两项以上者。(2)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3)在行业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技术贡献,工作实绩突出者。(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条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须任工程师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验管理者;(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2、外语
    申报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须取得有效期内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外语免试:
    申报高级职称:(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年满50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20年);(3)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4)在野外长期从事地质、勘察、水文勘测、测绘、铁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指任现职连续工作5年以上);(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6)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的;获博士学位的;(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的;(8)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申报中级职称:(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任现职以来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3)年满40周岁并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4)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依据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所发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划分);(5)在野外长期(任现职后连续工作5年以上)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的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书);(7)取得博士学位的;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职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以上的;(8)通过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的;(9)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3、计算机
    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提供至少5个模块的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提供至少3个模块的考试合格证书、申报初级职称的须提供至少1个模块的考试合格证书。
    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申报高级职称:(1)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2)取得大专及以上计算机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4)全省山区县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者。
    申报中、初级职称:((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4)全市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者(依据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所发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划分);((5)年龄满40周岁申报中、初级职称者。
     4、论文要求
    一般要求: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
    评审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
    5、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完成2012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6、其他要求
    凡参与推荐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经职改部门审核验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本单位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空缺指标。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高级职称: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从档案中提供,事业单位为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
    1.3、《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0份。
    1.4、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出具的评审推荐函,同时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
    1.5、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
    1.6、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反映本人近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
    1.7、学历证(在提供最高学历的同时还需提供专业院校第一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或外语免试申请表)、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聘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1.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申报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分别装订,材料袋封面粘贴《工程系列报送材料目录》。
    2、申报中、初级职称:
    2.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从档案中提供,事业单位为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1份。
    2.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
    2.4、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2.5、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6、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具备免试条件的须出具职改部门免试审批表。
    2.7、任现职以来有关业务技术工作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8、申报中级职称须报送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2篇以上,其中至少在市级刊物上发表1篇。
    2.9、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小结(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科研成果等)1份。
    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各单位要认真审核被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凡属个人填报的各种材料及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审资格。
    2、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职称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将申报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集中一次性上报,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4、各种评审表格须用蓝黑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填写,要字迹端正清楚,内容清楚,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5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应说明任现资格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档次。其中高级须有3个优秀,中级须有2个优秀,缺少1个优秀延长1年任职期。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是职改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可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后用8K纸打印装订而成。
    7、各县区单位人员的评审材料须经县、区职改办审查盖章并出具委托函,市级有关部门人员的评审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市住建局职改办公室。
    8、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具体答辩办法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陕人发[[2008]209号文件、《关于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铜人社发〔2012〕132号)执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9、市人社局职改办在评审会前将组织人员对拟提交中评会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上评审会。
    10、申报高级职称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12年10月20日,申报中、初级职称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12年11月10日。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网络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