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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02 12: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2]19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劳动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8号令),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结合我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全省房地产交易经纪领域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是为了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水平,切实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按照全国统一大纲命题,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在一天内进行,每个科目考试的时间为两个小时。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础知识》和《房地产经纪基础》两个科目。

    四、有关事项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全国统一大纲组织编写考试教材、命题、考试等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确定合格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考务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的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由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网址)。

    (三)取得《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报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办法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制定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联 系 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王宏宇  李  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伟建

    联系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29-87293460 8727434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29-87294082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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