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将延长至11月25日,同时将调查条件进一步放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范围
1、全市城镇居民中等以下收入家庭;
2、外来务工人员;
3、新就业人员。
二、标准
1、各区县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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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