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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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陕西达美轮毂有限公司 申办排污许可证的批复(铜环批复〔2020〕257号 )

来源:排污许可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8-18 14: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达美轮毂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办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第48号令)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申报材料和生产运行情况,允许你公司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20mg/Nm3,硫酸雾排放浓度不超过45mg/Nm3,氯化氢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粉体烤炉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Nm3;涂装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85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Nm3,甲苯排放浓度不超过5mg/Nm3,二甲苯排放浓度不超过5mg/Nm3;熔炼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6mg/Nm3;模具预热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85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旋压加热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2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85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热处理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85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涂装烘干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85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超过4.79t/a。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mg/N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不超过3mg/Nm3。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超过10.16t/a,氨氮排放量不超过0.95t/a,总磷(以P计)排放浓度不超过8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不超过400mg/L,氟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20mg/L,石油类排放浓度不超过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不超过35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不超过20mg/L,pH值控制在6.5-9.5。在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严格执行地方政府污染防控有关要求。

  二、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及时公开信息,在每年度结束后12日内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提交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并将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经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报送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

  三、此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91610200MA6X82U24H001U。

  四、你公司持证后的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由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负责监管。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


网络编辑:hbjz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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