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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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决定书(陕B环查(扣)解字〔2023〕1号)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6: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铸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1MA6X6CC18Y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南部工业园区兴业6路

法定代表人:周盘利

我局于2023年1月10日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查封决定书》(陕B环查(扣)字〔2023〕1号)对你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所有涉气工序停产”措施,预警期间违法进行熔炼的两台300kg型熔炼炉于你单位生产车间予以查封,查封期限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2月7日止。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提出解除查封申请。2023年2月2日,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查封期间未进行熔炼生产。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 两台300kg型熔炼炉 ,自2023年2月3日全部解除查封措施。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3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