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
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220722398E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95号车库二层
法定代表人:巩伟
我局于2017年3月3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或者铜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