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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6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查处及整改情况

来源:省环保厅 发布时间:2017-01-20 17: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超标因子

超标

季度

处理情况

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

1

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烟尘
氮氧化物

2016年一季度

铜川市耀州区环保局立案处罚,处罚金60万元(铜耀环罚字20162号)(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于2016年4月17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铜耀环责改字[2016]2号);根据排污费征费系统核定该企业一季度超标排污费34.08万元(耀环费字〔2016〕6号)并责令企业停产治理(耀环费字〔2016〕6号)

加快石灰石均化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在停产期间,加强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维护检修,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已完成整改

2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

COD
氨氮

2016年二季度

在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等省主流媒体和省环保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铜川市环保局按全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要求其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布了处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要求加快提标改造进度、改造完成后尽快调试和验收。

已完成整改。于2016年6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7月1日起污染物达标排放。

3

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年一、二季度

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并约谈当地政府及企业法人;榆林市环保局下达限产停产整治(榆环限罚字20162号),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布了查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于2016年4月3日永久性停产。

已完成整改

4

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年一季度

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并约谈当地政府及企业法人;神木县环保局启动按日计罚,共计罚金合计70万元(神环罚字20162号、神环连罚字20161号、神环罚字201612号罚款均已缴纳)。

脱硫脱硝装置已于2016年4月9日建成并正常运行。

已完成整改

5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年一、二季度

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并约谈当地政府及企业法人;榆林市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处罚金10万元(榆环停罚字20162号,榆环罚字201655号罚款已缴纳),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开了查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一期电厂于2016年4月5日永久性关停,建成二、三期脱硫脱硝设施并正常运行

已完成整改

6

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年一、二季度

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并约谈当地政府及企业法人;府谷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府环停决字20161号),榆林市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布了查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责令停产整治,加快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并投运。

已完成整改

7

榆林市污水处理厂

COD
氨氮

2016年一、二季度

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并约谈当地政府及企业法人;榆林市环保局分别于3月、4月立案处罚,共计104.024956万元(榆环罚字201637号、榆环罚字201649号罚款均已缴纳);榆林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立案处罚22.031616万元,已下催缴通知书(榆环罚字201670号),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布了查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采取调整运行工艺,投加活性污泥、絮凝剂等措施恢复生化处理系统。

已完成整改

8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年三季度

在省环保厅网站“曝光台”公布了企业超标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2016年9月14日,榆林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榆环责改字〔2016〕183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告知如不改正,将依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在当日经会议研究决定立案处罚,处罚款10万元(榆环罚字〔2016〕278号罚款已缴纳)。9月18日进行复查时,发现超标排放问题仍存在,按程序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9月15日至9月18日4天超标排放问题,共处罚款40万元(榆环连罚字〔2016〕1号罚款已缴纳)。10月8日再次复查,电厂烟囱监控点三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已达标,按日计罚程序终止。

按日计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对电站锅炉配套脱硫脱硝设施进行了检修,更换了损坏设备。目前,烟囱监控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标。该企业计划2017年新建一座脱硫塔。

9

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烟尘

2016年一、二季度

在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等省主流媒体和省环保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韩城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金60万元(韩环罚告201608号、韩环告字201608号),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韩环发201618号)。因企业提出行政复议,经局审核,启动“按日连续处罚”(韩环连罚字20161、6、11、20、26号)处罚决定书,实施处罚96万元,已收缴到位,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开了查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及时维护、维修焦炉,使用低硫份煤,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脱硫设施于2016年11月20日投入运行,目前处调试阶段,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10

韩城市裕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年二季度

在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等省主流媒体和省环保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韩城市环保部门启动“按日连续处罚”下达(韩环连罚字201621、27号、31号)处罚决定书,实施处罚66万元,罚款收缴到位。并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开了查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及时维护、维修焦炉,使用低硫份煤,安装脱硫脱销除尘设施。

脱硫设施正在安装设备,预计2017年元月底前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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