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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09:4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9月7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任务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底,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29个问题中,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7个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督察期间交办的119信访件全部办结公示。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聚焦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贯彻《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自2021年11月份我市整改方案正式印发以来,我市先后召开2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和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靠前抓,先后作出45次批示,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配合保障、信访件办理、整改方案制定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动真碰硬,亲自包抓具体问题,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困难,市级领导先后18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和重点企业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视察审议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高效办理人大、政协生态环保建议提案,全力推动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严格要求,扎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督察报告》细化梳理问题,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拉条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办结销号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措施有力落实、整改任务有效完成。

一是针对扬尘、工业企业污染等涉气问题。围绕夏治臭氧冬治霾,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大力实施“五源共治”(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VOCs源和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涉气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对206家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部安装了用电监管设施,对192家实行在线监控。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1天,排名关中五市第一;PM2.5浓度39微克/立方米,关中五市最低。

二是针对岔口断面水质问题。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联动机制,采取“人工+自动”的监测模式,持续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沿河散排口全部清零。投资12.65亿元的漆水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基本建成,新建污水主管网42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160余公里,南、北市区2家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黄河A标准。2021年7月以来,岔口断面已连续18个月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优于国家Ⅴ类考核目标2个类别。

三是针对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问题。督促生产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年度治理恢复计划和基金使用计划,落实治理工程,全面夯实矿山企业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组织技术单位对矿山开采总破坏面积、开采区及生产设施占用等暂不能恢复区域、可恢复治理区域、已恢复治理区域的划定,建立了基础台账,全市生产矿山64家,其中可恢复治理面积6241.15亩,累计恢复治理4803.5亩,可恢复治理率76.96%。

四是针对固危废处置问题。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在全省先行先试建成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150家危废产生单位、2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81家废源企业全部实现规范化监管。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的通知》《铜川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行管理规范》,严格建筑垃圾产生—转运—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渣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形成打击渣土车辆违规处置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市纪委监委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省督察组移交的3件追责问题,对18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谈话提醒5人、批评教育4人、约谈提醒1人、诫勉1人、免职1人。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铜川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始终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坚决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支持重点行业技改提质,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围绕重点产业链,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支持发展一批高质量绿色新型产业,从根本上解决结构型污染,用优质的生态环境为发展注入新动能。三是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有力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对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动态管控,推进督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铜川日报、铜川广播电视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道全市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铜川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