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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来源:耀州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12-28 09:2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2月27日,耀州区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办、工业园区分管领导,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冯保华出席并讲话。

  会上,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建翔同志传达了娄勤俭书记、胡和平省长就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批示和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区委督查室主任李静同志通报了全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冯保华副区长强调,一是区委督查室要对存在问题部门、镇办进行点名,并在全区通报;二是各镇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职责,创造性的、主动的开展工作。

  最后,冯保华副区长对当前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扎实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暨煤场专项整治、漆沮两河河道专项整治、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要求各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限,落实责任人,从严、从细、从快、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方案报本周内报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督查室。二是着力解决“七个突出环境问题”(暨田玉煤矿溢水污染河道问题、白石崖煤矿污染河道问题、董家河工业园区污水直排问题、瑶曲村村民违法占用河道问题、永乐小吃城油烟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孙塬清洁服务站运行问题)。要求各镇办、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镇办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每周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区监察局对整改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的部门、镇办适时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人民群众能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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