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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铜川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08 10: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陕办发〔2021〕2号)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对铜川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于9月7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曾岚通报督察报告,铜川市委书记樊维斌作表态发言,督察反馈会由铜川市委副书记魏四新主持。督察组副组长孙丽、严秉勤及督察组有关人员,铜川市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督察认为,铜川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铜川市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国之大者”,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铜川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压紧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扬尘治理“春雷行动”、臭氧防治“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39家煤炭洗选及储煤企业开展评星定级和提升工作,完成“双替代”改造12.76万户和老旧车辆淘汰7691辆。实施漆水河综合治理、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漆水河污水主管网改造。完成农用耕地土壤类别划分,无污染类耕地。恢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22个,建成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宜君县荣获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人大立法、政协民主协商作用,出台《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开展“双月协商”、“对口协商”,有效解决了供水保障、城市建设等一大批民生环境利益问题。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探索实行刚性执法、柔性服务、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2019年以来共行政立案544件。办理完成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铜川市高度重视督察期间问题整改工作,坚持边督边改,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督察结束时,督察组转办的119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102家,立案处罚10家,罚款103.39万元,约谈22人,责任追究16人,行政拘留4人。

督察指出,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铜川市个别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领悟不够全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紧迫性认识不够,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存在“达标即满”心态。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还不牢,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有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调客观条件和不利因素多,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少,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推诿扯皮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落实落细,少数相关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职责时,工作有不严不实现象,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做得不够,“最后一公里”不到位,对一些重难点生态环境问题不敢动真碰硬。

绿色转型不够明显。铜川作为国家资源枯竭转型发展的试点城市,资源依赖性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转变。全市高耗能行业中电力、水泥仍占消费原煤的98.81%,2020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重工业产值是轻工业的10.6倍,在此情况下铜川市有关部门推动恢复15万吨高耗能电解铝等“两高”项目的冲动依然强烈。“公转铁”推进较慢,公路运输占货运量的90%以上。

二是水环境治理推进落实不到位。

石川河岔口断面水质还未根本好转。铜川市在解决岔口断面水质问题上攻坚克难不够。2020年,岔口出境断面水质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排名靠后,尽管铜川市有行动、有工程、有进位,但仍未完全摆脱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河道水质高锰酸盐、氨氮、总磷等指标浓度在雨天明显上升。桃曲坡水库下泄石川河生态基流不能保障。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缓慢。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改扩建工作推进不力,致使工期一拖再拖。市污水处理厂、新耀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工程建设,铜川市还将这2座污水处理厂的整改完成时限延迟到2021年12月底。耀州区陈家山等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无排污许可证,且超标排放。印台区金华山、东坡、王石凹等3座煤矿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

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有关县(区)对漆水河污水主管网建设和雨污混流、错接混接问题整改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截至2021年3月,对摸排出来的172处雨污混接点仅整改16处,漆水河污水主管网建设仍未完成。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

矿山修复治理还有差距。铜川市未严格落实省政府相关规定,批准保留耀州区8家,印台区、王益区各4家采石企业。部分采矿企业审批手续不全,超面积开采,开采方式简单粗放,矿石废渣随意堆放,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全市66个生产矿山破坏总面积约1.2万亩,仅20%的面积恢复治理。满意水泥公司不按设计方案开采,开采面标高超出许可标高25米,破坏面积达770余亩,基本未进行生态修复。徐家沟历史遗留矿山未经审批,违法取土约5万方,造成农田破坏和水土流失。

工地扬尘问题依然突出。第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的铜川市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虽然进行了积极整改,但督察发现,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扬尘污染仍然司空见惯。市住建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日常监管缺失,执法力度偏软。抽查铜川市新区、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9个建筑工地,均存在黄土裸露、道路未硬化、红黄绿牌管理不到位、抑尘设施不运行等问题。

涉气污染源管控有漏洞。铜川市非电规上工业企业减煤任务未完成,2019年和2020年,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分别超煤耗指标4.9万吨、14.5万吨;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锦阳电厂分别超煤耗指标2.5万吨、12.2万吨。督察发现,声威特种水泥、天成新型保温材料公司等6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监测设施建设不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不全、密闭覆盖不到位、无组织逸散严重等问题。散煤燃烧屡禁不止,2020年秋冬季,铜川市各县区“禁燃区”均不同程度存在散煤燃烧现象,有多处散煤经销点。新区的孝文煤炭经销部留存有散煤,场地未硬化,散煤露天堆放。瑶曲镇区域内仍然存在秸秆焚烧现象;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恶臭扰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固体废物处置不够规范。铜川市未对建筑垃圾的消纳利用做出整体规划,也未建设有合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的产生、转运、处置环节存在管理漏洞。督察期间群众有关建筑垃圾信访问题占总投诉量的12.6%。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不规范,宜君、王印、恒洁等垃圾填埋场存在未进行地下水监测、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渗滤液违规处置等问题;新耀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未完成。

督察要求,铜川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立足铜川市情,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合力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要下大气力予以纠治;要扎实推动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紧盯秋冬季重要时段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按照“四水四定”要求,把水污染防治和解决水资源短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实现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铜川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铜川市委、市政府处理。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