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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07 09:4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铜川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下3个问题整改情况经各牵头部门检查验收,已达到整改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9-3185733  邮箱:tchbdcb@163.com

铜川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1

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铜川市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地表水和重要考核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经查,铜川市对此整改任务重视不够、方法不多、工作不细。监测数据显示,铜川市在全省2019年1-7月城市水环境质量平均改善排名倒数第二;今年1月、3月、7月,铜川市石川河岔口国考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超过年底Ⅴ类水质考核目标。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位置,综合采取清河道、上工程、强监管、补基流、广宣传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改善水质,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19年、2020年,我市岔口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Ⅴ类考核要求。2021年1-6月,岔口断面水质为Ⅳ类,优于国考Ⅴ类标准,一季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率全国第3。

2

铜川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力,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陕煤铜川矿业公司玉华煤矿柴家沟井,2018年9月20日被省自然资源厅注销采矿许可证,但一直未能完成采矿停产、矿井封闭等有关矿权退出工作。

严格落实省政府对省煤管局《关于陕西煤化集团玉华煤矿与柴家沟煤矿重组及优化开采玉华矿资源的请示》(陕煤局字〔2016〕18号)批示精神。目前该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MK安许证〔113021〕),并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加强行业环保监管,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3

铜川市“禁燃区”内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但相关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排查不细,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完善,未建立联动监管机制,致使煤炭销售企业缺乏有力管控。对违法储存、销售煤炭点排查取缔不够彻底,私设煤炭销售点、流动售煤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燃煤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全市列入重点监管民用煤炭经销企业仅有7家,督察发现,铜川新区红彤彤无烟煤场经营长达10年以上,截至2018年底仍未纳入重点监管;监管台账显示已关闭3年的新区兴旺无烟煤销售部,其统计表显示仍在正常经营;新区环城北路中高埝村仍有一处煤炭销售点未查封取缔。

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多轮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散煤经销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煤经销企业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健全区县(管委会)、镇(街办)、村(社区)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违法散煤经营者私设煤炭销售点、走街串巷、流动销售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燃煤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游击兜售散煤等行为。市新区管委会对新区燃煤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新区环城北路中高埝村煤炭销售点和红彤彤无烟煤场等进行执法检查,涉及的散煤经销点均已关停。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