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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铜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来源:铜川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6 10: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川市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2月6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移交了4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要求抓紧调查核实,从严从实问责。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核查。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问责党政领导干部3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7人,责令检查9人,批评教育10人,谈话提醒9人。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汽修行业VOCs治理不到位问题

督察发现,截至2019年7月底铜川市仍有11家涉及VOCs治理的汽修行业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查,11家汽修企业中,铜川市印台区信鑫通信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印台区运通汽车修理厂、陕西伟达新能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铜川华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铜川市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铜川市印台区诚驰汽车修理厂、铜川市印台区弘泰汽车修理厂、铜川市东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嘉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铜川市鑫源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嘉诚汽车快修中心存在露天烤漆作业、在未采取任何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堆放废漆桶等危废物料、在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情况下实施烤漆作业等问题,且2家汽修企业均未纳入交通管理运输部门的监管台账。市、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存在安排部署不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要求不严等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周建忠,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哲,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局长杨双冬予以谈话提醒;对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更强,时任耀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郭应波予以批评教育;对耀州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建新予以诫勉谈话。

二、关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进度缓慢问题

耀州区红旗水泥厂矿山分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王益区佛爷沟采石场治理项目因资金问题,截止2019年9月,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沉督察时未实际实施;弘鑫钙业有限公司、玉华料石有限公司、铜远工贸有限公司、铜川市超卓矿山采石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开展,但存在采矿区坡面和边缘区域复绿进度较慢、复绿成活率较低、整治效果不好等问题。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人民政府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始终未能破解资金不足“瓶颈”,推进工作缓慢;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王益分局、印台分局和宜君县自然资源局(原宜君县国土资源局)未认真履行监管、衔接、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工作滞后。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印台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苗源,宜君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郭海鹏予以谈话提醒;对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杨明(时任王益区委常委、副区长),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秦川(时任王益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耀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冯保华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市自然资源局印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惠兵卫,宜君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郝向军,耀州区孙塬镇人大主席宋英峰(时任孙塬镇武装部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雷景豹(时任市国土资源局耀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袁保民,耀州区孙塬镇党委书记程晓晖予以诫勉谈话。另对4名干部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

三、关于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管理滞后问题

宜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履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且长期违规运行。新耀垃圾填埋场虽然通过整改恢复并启动了渗滤液处理系统,但运行管理仍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填埋场内积水严重。宜君县住建局在推进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进度缓慢,履行职责不到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新耀垃圾处理场思想不够重视,日常管理不到位,运行中存在漏洞,致使场内积水严重;市棚改办在实施新区陈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时,推进不力,办法不多,致使新区陈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直未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市棚改办主任陈少尉予以谈话提醒;对市交通局二级调研员刘万学(时任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刘群利、宜君县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朱维平(时任宜君县住建局局长)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会主席刘向阳(时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总工程师)、新耀污水处理厂党支部书记朱金平(时任新耀垃圾处理场场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宜君县市容环卫所所长程斌予以诫勉谈话。另对2名干部分别予以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处理。

四、关于污水处理厂溢流直排严重问题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工作推进中存在等靠思想,监管、指导、督促市污水处理厂彻底整改力度不大,措施不多,对损毁漆水河污水主管网的相关单位督促整改不到位、维护不到位,未能积极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污水溢流,直排河道,造成漆水河水质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干,办公室主任郭铁卫(时任公用事业科科长)、市政管理科科长薛梅(时任市政管理科副科长)予以谈话提醒;责令市工商联二级调研员杨铜林(时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利予以诫勉谈话;对市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主任艾克营予以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因其他失职失责问题并案处理)。另对1名干部予以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扎扎实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谱写铜川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