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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党组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0 15: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5月19日,市环保局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

  修订后的新环保法规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且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从法律层面加大了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明确了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的规定。提出了环境监管部门对违法企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这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环境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中,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比新旧《环保法》的不同之处,就如何学习好、落实好新环保法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大家一致认为,新《环保法》在立法理念、监管机制及法律责任方面体现出很多亮点;新法在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更大的监管权力的同时,也强化了对环保部门行政问责措施。

  党组书记、局长万水库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新环保法,熟练掌握法律条文,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监管水平。同时通过在环保系统内宣传、社会宣传、媒体宣传、重大节日重点宣传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新环保法进行全方位宣传,让新环保法成为环保部门执法的“利器”,人民群众维护环保权益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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