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铜川市臭氧污染治理“超百日”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14 15: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臭氧主要有两大来源:一个是“天然源”,另一个是人类活动产生。


  “天然源”是来自于高空臭氧层的流入,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土壤、闪电、生物排放等等,本来就存在于自然界中。


  臭氧污染的主要源泉却是人类活动,人类活动产生一次挥发性污染物,在紫外线的照射下,会生成二次污染物臭氧和光化学烟雾,人类活动产生的挥发性污染物包括,一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尾气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柴油车尤其严重,光照越强,产生的臭氧污染越严重。二是工业污染源排放密切相关。石化(油库、加油站)、火电、水泥、建材、陶瓷、制药、表面涂装、设备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贡献较大。三是房地产开发和餐饮业有密切关系。墙壁、天花板、地面等建材以及乳胶漆、墙纸、绝热材料、粘合剂等装饰材料和油烟排放都是VOC的主要来源。四是与炎热气候干燥有关。城市建成区地面温度过高,湿度不够,造成发挥性有机物滞留空气不易沉降,所以,城市大气层中臭氧浓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挥发性污染物的排放量。


  臭氧的危害:与“张牙舞爪”的雾霾相比,臭氧要“低调”得多,悄悄地“隐藏”在万里晴空中,近几年夏天被列入监控指标,成为众多城市的大气环境污染元凶。少部分的臭氧分子徘徊在近地面,能对阻挡紫外线有一定作用,但是,专家发现地面附近大气中的臭氧浓度有快速增高的趋势,就令人感到不妙了。臭氧在平流层能起到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因此,就有专家称臭氧是“在天是佛,下地成魔”。


  臭氧几乎能与任何生物组织反应,对呼吸道的破坏性很强。“臭氧会刺激和损害鼻粘膜和呼吸道,这种刺激,轻则引发胸闷咳嗽、咽喉肿痛,重则引发哮喘,导致上呼吸道疾病恶化,还可能导致肺功能减弱、肺气肿和肺组织损伤,而且这些损伤往往是不可修复的。”因此,对患有气喘病、肺气肿和慢性支气管炎的人来说只要暴露在低浓度的臭氧中,都可能对他们产生明显的危害。


  同样,臭氧也会刺激眼睛,使视觉敏感度和视力降低。它也会破坏皮肤中的维生素E,让皮肤长皱纹、黑斑;当臭氧浓度在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时,会损害中枢神经系统,让人头痛、胸痛、思维能力下降。  


  此外,臭氧会阻碍血液输氧功能,造成组织缺氧;使甲状腺功能受损、骨骼钙化。美国斯克利普斯应用科学研究所的保罗·温特沃斯教授曾经做过研究,发现臭氧会破坏人体的免疫机能,诱发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损害某些酶的活性和产生溶血反应。


  做好臭氧危害防护,保护自身健康:科学研究表明,臭氧的时间性和季节性特征很明显。臭氧浓度在清晨非常低,上午8点之后,随着形成臭氧的废气越来越多,日照时间越来越长,臭氧浓度也逐渐升高,于中午14点到16点之间达到峰值,之后再缓慢降低,到晚上8点后,臭氧浓度又恢复到最低状态。彻底解决臭氧问题还需要时间,目前来说也有规避方法,臭氧污染具有明显的时间规律特征,超标时段集中于高温强日晒的午后至傍晚,且臭氧不稳定易分解,室内臭氧水平通常低于室外。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臭氧实时浓度,减少或避免午后至傍晚时段的出行和户外活动,进行有效自我防护。


  同时在春末、夏季和初秋季节的14点至18点尽量减少汽车的使用,也尽量不要在这些时间给汽车加油;更不要在这些时间生火或进行户外烧烤;建筑装修应使用环保油漆等。


  当前我市受臭氧污染的现状:去年首次臭氧污染天出现在3月1日,今年出现在3月14日;去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天数为123天,占36.1%,其中超标46天。今年以来,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同比减少5天,呈现污染浓度加重的趋势。


  防治臭氧措施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在2017年在全市集中开展了臭氧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也称百日行动)。今年4月初,就以市铁腕治霾办名义制定印发了《铜川市臭氧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在全市集中开展臭氧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治理范围为:全市城市规划区,重点区域是城市建成区。重点治理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影响臭氧生成的各类前体污染物。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即从4月11日到9月底结束,共180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摸排。4月10至4月30日,确定各项治理工作重点,落实检查人员;第二阶段:集中治理。5月1日至8月20日;第三阶段:总结评估。8月21日至9月30日。


  从六个方面防治影响臭氧生成的各类前体污染物:


  一是治理工业企业污染。落实火电、水泥、陶瓷等企业精准化治理方案,按照“一企一策、一档一考核”的要求进行精准化治理,以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NOx达标排放情况为重点,按照“双随机”(随机抽人、随机抽企业)和“三不”(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行为。行动期间对涉气重点企业,实行环境监察人员驻厂监管,使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脱硝设施100%达标。


  二是治理重点行业VOCs污染。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提高低挥发性涂料和其他环保原辅材料的使用比例。喷涂、烘干等环节的工艺废气要集中收集并净化处理,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禁止无VOCs收集、净化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重点VOCs排放企业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及储油库、储油罐,全面完成一、二、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提高油气回收率。


  对汽车维修喷涂、4S店喷涂废气排放进行全面整治,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坚决打击露天喷涂行为,对无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或关闭取缔。


  控制建筑涂装作业、道路施工的VOCs排放治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温或强日照下的作业时间,全面推广水性建筑涂料,控制道路沥青铺装、划线、栏杆喷涂等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减少VOCs的排放。


  三是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推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加大货运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严格实行低速载货汽车入城禁限行措施,科学优化货运车辆过境通行线路,最大限度缩短过境通行时间。实行治污降霾常态化值守,开展多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执法监管。


  四是治理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和焚烧秸秆污染。加强对已经完成油烟治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维护良好、运行正常,对未完成油烟治理的单位加大督办力度,6月底前确保全部安装运行。    


  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对建成区内的露天烧烤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所有露天烧烤行为,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依法治理烟花爆竹燃放。


  五是治理煤烟污染。巩固和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杜绝禁燃区内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完成辖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60%的拆除或改造任务。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料改造,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80毫克/立方米。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


  六是落实限产或错峰生产。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

  原文链接:/resources/site/1/html/hd/live/wqhg/201808/205824.html


网络编辑:admin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