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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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非现场监管典型案例

走航车巡检 守护“耀州蓝”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15: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案情简介

2021年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驾驶环保监测走航车行至耀州区孙塬镇惠塬地区,仪器检测数据PM10、PM2.5值突然增高,报警系统开启,经摸排巡查,最终确定在陕西华腾灰岩矿业有限公司附近,数据达到最高值。第一时间,执法人员深入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过程中,但厂区内的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于2021年5月25日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报请立案,当日市局批准同意。

二、查处情况

陕西华腾灰岩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减少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6月15日送达了《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B耀州环罚〔2021〕22号),决定处罚款壹万元整。该公司在事发后积极缴纳罚款,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积极整改。

三、案件经验启示

环境执法监管讲究多措并举,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布设走航车不定时巡检,通过传统执法手段与新型执法手段相结合,第一时间追踪分析污染源情况,对污染源头区域精准、快速锁定,实时实地传输到检测中端,节省了执法人员的时间,提高了执法效率,为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及查处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在后续的执法监管过程中,会不断加大对走航车的使用频率,提高执法效能。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