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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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非现场监管典型案例

利用颗粒物在线检测装置 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科技助力执法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14: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案情简介

2021年6月21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通过铜川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大数据管理平台发现当日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颗粒物在线数据突涨,系统开始自动报警。在接到报警信号时,我局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对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物料大棚内正在进行石料装车,建设有一座15米长车辆冲洗台未使用,矿山主干道清扫洒水不及时,现场产生扬尘较大。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问题,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于2021年6月24日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报请立案,当日市局批准同意。

二、查处情况

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能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7月13日送达了《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B耀州环罚〔2021〕25号),决定处以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也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并进行了积极整改。

三、案件经验启示

当前环境监管执法人员缺乏,大量环境违法行为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取证,而本案的意义在于利用安装在企业的颗粒物在线检测设备,对颗粒物浓度进行实时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及时警报的新型环境监管手段,对违法事实得以及时发现、及时取证、及时查处,弥补了监管人员少的问题。并针对企业在线数据超标问题,精准锁定违法线索,掌握违法事实。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