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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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非现场监管典型案例

“千里眼”实时监控 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14: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案情简介

2021年4月7日,我局专门监管网格化视频监控的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铜川满意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厂区内新增了一座未知设施。在得到确切消息之后,我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增一座拌合楼,且未能提供环评等相关文件。

针对上述违法问题,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于2021年4月13日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报请立案,当日市局批准同意。

二、查处情况

铜川满意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一座不能提供环评手续的拌合楼”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5月10日送达了《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B耀州环罚〔2021〕18号),决定处罚款壹万元整。该公司在事发后积极缴纳罚款,并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并进行了积极整改。

三、案件经验启示

利用新型执法仪器,不用去现场就能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扩大实时监管范围,利用科技手段练就一双“千里眼”。建设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借力科技手段推进靶向精准执法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将“非现场和智能化执法”模式作为取证手段的一环,真正提升环保执法效能,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