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期间,我市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管控工作。
一是周密扎实部署,配足配强力量。召开专题会议6次,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知》《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实行烟花爆竹管控调度空气质量应急值守机制,夯实市级相关部门及区县、园区、乡镇责任,将巡查监管任务落实到各派出所、村组、社区基层一线,全市共组建巡查队伍196支,设置治安检查站22个、重点区域检查点161个,督导112家物业公司600余个住宅小区强化宣传劝导,发挥38个乡镇(街道)、359个村、72个社区网格员和基层干部宣传巡查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浓厚共治氛围。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小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在6个长途汽车站、370辆公交车载电视、1400辆出租车显示屏循环宣传,组织233所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在入城主干道设置禁放禁售警示牌,组织警车巡逻、大喇叭宣传,防范避免网络舆情,累计微信公众号宣传213条、推送手机短信40余万条,设置宣传栏200余个,出动宣传车500余次,发放资料10万余份,营造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管控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发布空气质量小时测算值及调度管控指令140余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专项检查,紧盯除夕、初一、初五等重点时段和国控、省控和乡镇站等重点区域全天候巡查,兵沉一线,加密频次,延长时长,做到重点区域有人管、重点时段防控严。春节期间,累计出动人员3万人次,收缴烟花爆竹513件,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销售案件109起,教育训诫1190人。
1月28日至2月4日(除夕到大年初七),我市空气质量为关中第一,PM2.5、PM10与NO2浓度为关中最低值,除夕当天关中仅我市与渭南成功保良。截至2月4日,全市累计收获优良天27天,同比增加6天;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1%;空气质量在168重点城市排名同比前进3位,为全市广大群众营造了绿色、低碳、清新、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