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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铜川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22 17: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对铜川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月18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龚晓燕通报督察报告,铜川市委书记李九红作表态讲话,督察反馈会由铜川市委副书记、市长郝光耀主持。督察组副组长张金东及督察组有关人员,铜川市有关领导同志,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铜川市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铜川市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推进。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共82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检查调研,积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锚定建设西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目标和打造能源资源、先进制造、特色新兴三大产业集群,建成铝精深加工、光电子、绿色建材、新型建材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园区,引进151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0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落户发展。关闭煤矿23处,去产能1188万吨。2023年全国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铜川召开,铜川市还是我省唯一被国家确定为开展碳监测评估的试点城市。

铜川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动53家涉VOCs企业治理全覆盖,2023年规上工业非电煤消费量控制在308.69万吨,较年度任务削减22.31万吨,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位居关中6市(区)首位。全面开展漆水河、沮河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和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岔口国考断面水质连续三年达到Ⅲ类水质。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

铜川市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转办的84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整改14家,停产限产2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4.69万元,责任追究15人。

督察指出,2022年以来,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到位,个别区域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有差距。

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市级部门和县(区)对铜川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缺乏准确客观认识,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不到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抓共管还没有成为常态。贯彻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还不够精准。

结构调整力度还不够大。铜川市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还不够明显,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相对偏小,煤炭、电力、建材和铝冶炼占工业比重达72%。能源结构调整缓慢,能源工业占规上工业比重68.6%。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为28.12%,尚未达到30%目标要求。2021年、2022年纳入全省保障性新能源项目9个,有5个未开工。供热结构调整不优,利用煤电企业余热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61.9%。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接合部仍存在散煤复烧现象,散煤治理成效不稳固。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按期完成难度较大,印台区新川沟2家采石企业整合工作尚未完成。

二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短板。

水资源监管仍有盲区。铜川市水资源严重匮乏,但相关县(区)水务部门对水资源监管不力。2022年,3个企业和村无证取用地下水;2023年,陕西美鑫矿业有限公司、陕西交控服务管理集团铜川北服务区分公司、耀州区演池洁亚供水站超许可取水分别达25.4%、56.5%、53.8%;个别村组擅自将许可的生活、农业用水改变用途,提供工业用水。

再生水综合利用推进不力。铜川市2022年、2023年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仅为2.4%、9.3%。工业企业用水以取用地表水为主,再生水利用率不高。2023年,铜川华能、铜川美鑫再生水利用率为20%,惠塬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为11%。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缓慢。铜川市2022-2024年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为202.43公里,截止督察时仍有60.5公里任务未完成。2022年以来,2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时有发生。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够到位。铜川市现有8个工业园区,有4个未按环评要求建成污水处理厂。38个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有26个未正常运行,占68.4%。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够。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不够有力。截至2024年6月底,22个重点行业140家企业中累计建成A级企业2家、B级企业2家、引领性企业1家,低于关中平均水平。其中,水泥行业B级及以上绩效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产能占比46.88%,低于关中平均水平。

重点工作推进差距较大。截止督察时,宜君县现有的5家粘土砖厂中仅有1家完成升级改造,其余4家既未技改,也未淘汰取缔。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95辆,占年度任务37.3%;重点用车企业车辆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安装14家,占年度任务22.6%。

扬尘和面源污染管控不力。重要运输线货车通行量大,运输车辆带尘上路、抛洒问题突出,部分路段煤尘黄土厚积。6家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耀州区瑶曲镇铜鑫煤矿等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同时,露天焚烧秸秆较为普遍。

四是其他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非煤矿山违规开采仍然存在。自然资源部门对非煤矿山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查处不及时,2022年以来,铜川市8个非煤生产矿山存在越界开采问题,累计超采面积达64.97亩;个别非煤生产矿山未严格按照开采方案实施开采,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宜君县超卓矿山采石有限公司自下而上违规开采。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缓慢。《铜川市“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1-2025)》提出的部分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未启动。耀州区下石节煤矿矸石场2024年元月才开始治理;照金煤矿未按环评要求对矸石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陈家山煤矿矸石场矸石大面积裸露,治理不到位。

固体废物管理不够严格。督察发现,铜川市建筑垃圾集中处理中心有限公司部分综合利用项目未开工建设,王印建筑垃圾填埋综合利用场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宜君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尚在规划阶段。个别企业存在未及时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督察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供热结构调整,解决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的刚性政策措施,不断构建和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再生水和矿井水综合利用,解决好污水溢流和河流断流问题。要持续抓好大气污染、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铜川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铜川市委、市政府处理。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张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