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工作动态

“生态绿”携手“公安蓝”

我市设立生态环境警务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02-26 09: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24年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警务室设立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战杰、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庆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市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耀州大队、新区大队负责同志等20余人参会。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生态环境及公安部门围绕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深化协调配合,初步构建起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了部门职能优势,集中力量查办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和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难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经两部门协商同意,决定设立生态环境警务室,打通行刑衔接的“最后一公里”。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陈涛宣读了《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铜川市公安局关于设立生态环境警务室的实施意见》。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研读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就如何更好发挥警务室作用纷纷建言献策。

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庆宝指出,生态环境警务室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要从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衔接配合、持续严密“打”“防”“管”“治”措施、持续加强培训学习、持续深化共建共享等五个方面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警务室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战杰要求,要充分发挥警务室平台和纽带作用,用好联合执法、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会商、案件移送、案件监督等七项机制,突出查处妨害公务、未批先建、逃避监管、水源地污染、数据造假、第三方弄虚作假、有毒有害物质犯罪、危废污染犯罪等八个方面问题,共同发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形成有力震慑。他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用实招、树典型、见成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尽职担当,扛起生态环保卫士使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生态环境警务室的设立,标志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公安执法实践的探索进入了新的阶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为全面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