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工作动态

关于我市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的思考与对策建议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3-01-12 09: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作为移动污染源,机动车尾气中包含的CO、NOx和细颗粒物对大气污染的贡献比重持续增加,已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为此,国家印发了《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我市结合实际也出台了《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铜川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方案,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

一、基本现状

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全市现有机动车167642辆,其中大型汽车12291辆、小型汽车102182辆、其他车型45652辆、挂车7517辆。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为重点,加快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突出源头防控和过程严管,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全市机动车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提升。

(一)监管检测能力显著提升。严把机动车环检排放关,全市现有8家机动车检测站25条环检线,各检测站通过尾气分析仪、OBD诊断仪等仪器,对车辆排放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及不透光度等项目进行检测,出具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年检测机动车约7万辆,超标率从2020年的7.1%下降至2022年的2.7%,下降4.4%。遥感监测筛查超标车辆,全市建有3套固定式和2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年遥感监测机动车约200万辆,超标车辆信息及时移交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治理,超标率从2020年的2.8%下降至2022年的2.1%,下降0.7%;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路段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常态化路检路查。2021年以来路检路查9057辆,查处超标车辆681辆。

(二)交通路网和车辆结构不断优化。青惠路、合铜高速铜川段等相继通车,有效分流缓解国道交通压力。“公转铁”步伐不断加快,咸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完工,“复兴号”动车组开通;鑫瑞源铁路专用线投运,华能电厂铁路专用线开工,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不断提升。推进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更新。5年来,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7691辆,同时,加快公交车辆新能源替代,鼓励引导企业或个人购置新能源汽车,全市新能源车1116辆。

(三)机动车污染治理持续增强。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闭环管理,加强现有22家M站规范化监管,实现超标车辆检测和维护信息共享,2021年以来治理2000余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排查摸底编码登记1925辆,2021年以来累计监督抽测2162辆次。推进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夯实企业运输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16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清洁运输比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输结构偏公路。我市以煤炭、水泥等建材为主要产业,年运输量100万吨以上企业15家,大宗货物运输以公路为主,加之210国道大量货车通行及城市道路车辆拥堵等,进一步加剧了机动车污染排放。

(二)污染排放偏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6.76万辆,相比2015年增加6.8万辆,增长率68.2%;2021年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3090吨,较2020年增加843吨,增长率37.5%;VOCs排放量678吨,较2020年增加326吨,增长率92.8%,机动车尾气排放严重制约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源头监管偏弱。大宗物料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车辆排放监管流于形式,门禁系统建设滞后;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进度缓慢,监测治理还不规范;油品质量监管还应加强等。

三、管控对策建议

(一)优化交通运输和车辆结构。加快推进电力、煤矿、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实行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车、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二)严把机动车排放检测关。加强现有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落实超标车辆维修和复检闭环管理,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质量持续提升。

(三)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发挥现有5套遥感监测设备筛查监管作用,及时将超标车辆信息移交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治理。同时,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监测取证、公安交警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合执法行动,在210国道金锁关、黄堡、青岗岭、孙塬等重点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依法查处排放不达标车辆,对未治理车辆严禁上路,对达到淘汰标准的强制淘汰。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淘汰工作,加大油品抽检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车用汽柴油国六标准,提升油品质量;继续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从源头上防止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

(作者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建政)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