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月15日,全市227家持证排污单位100%按时提交了年度执行报告,体现了我市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在“提前谋划早督促、多措并举抓落实、精细管理上水平”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帮扶督促,夯实企业责任。为确保排污单位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前一个月在全市开展排污许可企业信息填报交流与培训,分享执行报告填报指南、填报要点、上报时间等注意事项,线上线下帮扶指导企业填报,耐心答疑解惑,提高企业填报意识。填报过程要求将有法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执行报告上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二是摸排底数,严格审核上报。对照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及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筛选应报企业及报告频次,切实做到底数清、不遗漏、全覆盖,应报尽报。同时,组织区县分局跟踪报送进度、定期通报,并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重点随报随审,严格把关、审核执行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对填报不规范、漏项、缺项的报告退回督促修改完善,对个别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自行监测报告的企业予以警告,并要求下年加密监测。
三是宣管结合,增强守法意识。以年报季报填报为契机,向持证单位宣讲《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执行报告未按期报送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按要求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按时提交执行报告,提高排污单位持证排污的环保意识,增强自证守法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