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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重罚违法行为 促进企业达标排放

来源:污防科 发布时间:2014-04-29 12: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3月上旬,省环保厅组织对关中五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察暗访时发现,我市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破碎工作区烟尘弥漫、生产线竣工验收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市政府领导批示由环保局约谈秦岭公司、并在新闻媒体公开处理。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形成了4条处理意见:一是对秦岭股份水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实施10万元人民币的高限处罚;二是市大气办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秦岭水泥公司尽快制定整改措施,于4月25日前完成整改;三是市级媒体对秦岭水泥环境违法行为处理过程进行曝光;四是市环境监察支队派员驻厂督办整改落实,并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企业监管。

  4月24日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市电视台、铜川日报记者等,对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曝光。约谈了秦岭水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赵旭东,对省厅检查组通报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现场宣读了处罚决定,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违法事实高限处罚10万元整。秦岭水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赵旭东现场表态,一定全面落实市政府、环保局的处理意见,接受处罚,吸取教训,实施整改,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环保意识和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不断改善企业环保形象。

  今后,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工业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督促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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