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近日,我市对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25家畜禽养殖重点减排企业分级逐一下达限期治理决定,明确治理内容和完成期限,要求各减排企业制定工程建设计划,倒排工期,按月上报进度表,10月底前全部完工。对进度缓慢的或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采取约谈、曝光、项目限批等措施,保障各减排项目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