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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

推进排污许可管理迈向新台阶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17: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我局印发《2021年排污许可事中事后执法检查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监测等专业人员分成两组,于4月1日-10日,对全市的电力、水泥、砖瓦、石化、医疗机构等行业的部分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共23家企业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听、问、查、看、梳理、反馈等方式进行。听取排污单位持证后如何落实证后自我管理,如何结合《条例》开展自查自纠;结合现场检查过程碰到的可疑问题,点对点询问企业及现场的监测单位和执行报告填报的第三方;对照排污许可证申报资料、环评文件及批复核查所有的自行监测报告及监测方案、执行报告和管理台账等档案资料落实情况;查看生产现场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信息公开等情况,手把手指导帮扶排污单位如何落实证后管理。本次检查优化提升了检查标准,从“有没有”的基本要求到重点关注排污许可证执行的好不好、全不全、准不准、对不对、超不超,是否依证排污、依法排污等。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执行报告填写内容不齐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信息不完善,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频次、点位未符合自行监测规范要求,排放口标识牌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现场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帮助企业立行立改,并全面梳理反馈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同时对各区县执法监管人员认真开展传、帮、带,手把手指导他们如何依证监管、如何更好地利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指南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等开展依证监管。

此次专项行动将执法检查、指导帮扶、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增强了企业落实“持证排污、依证管理、自证守法、信息公开”的环保主体责任,深化了《条例》宣贯,将对推进全市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上台阶上水平,有效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的核心制度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