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公民参与度,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
二、地点
铜川市环境监测大楼408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一)关于拟设定行政处罚是否适当(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报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报名。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报名顺序等情况,确定听证代表。有关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发言材料,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即日起至7月20日18时截止,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293726539@qq.com)或提交至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科(联系人:公冶祥丽,电话:3185567,传真:3185736,地址:铜川市齐庆路)。
附件:1.《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