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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和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10 15: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我市目前正在开展“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核定2024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企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要求,参评对象为2024年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

按照“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原则,支持和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评价,未纳入上述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自愿参加,截止日期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杨红丽          联系电话:0919-3185567

邮  箱:3185567@163.com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