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气专办发〔2024〕98号)要求,市大气专项办组织发改、交通、住建等部门申报和专家审核,初步拟定将8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保障类企业,11个项目重污染天气保障类工程,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9月2日。最终以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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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