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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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铜川市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现将相关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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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0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