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铜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以下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经牵头部门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9-3185733 邮箱:tchbdcb@163.com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三批)
铜川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