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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03 21: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22〕4号)精神,12月4日夜间至8日,关中地区受静温、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可能出现连续中度至重度污染。按照《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铜政发〔2019〕19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2年12月3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4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全市范围。

附件:铜川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21时

附件:

铜川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医疗救治力量及接诊情况,有序指导市民就医,提高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2.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特种车辆除外;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2.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保障类工程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焊接、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住建部门督导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5.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工业企业对照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6.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各类污染源,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