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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2 20: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22〕1号),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2月12日会商:2022年2月12日至16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可能出现一次区域性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我市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按照《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铜政发〔2019〕19号)落实区域应急联动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2月12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月13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全市范围。

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21时

铜川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落实以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②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③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医疗救治力量及接诊情况,有序指导市民就医,提高医疗接诊效率。

(2)建议性减排措施:①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②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①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特种车辆除外;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②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③住建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