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对全市持证排污的单位向社会公告,不在名单内且未办理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均属非法排污,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具体持证排污单位名单如下:
铜川市排污单位合法持证排污情况公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