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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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05 21: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3月05日--2022年03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9-3183796

传真:0919-3183796    邮箱:sxtchb@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齐庆路4号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727031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咸铜线电气化铁路铜川瑶曲110kV牵引变电站供电工程.pdf

铜环批复[2022]23号

2022年03月04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