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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铜环批复〔2022〕25号)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10: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陕铜分公司发〔2022〕7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及原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规定,你单位符合许可证变更条件,现同意你单位法人代表由“赵宗昌”(身份证号612******)变更为“程建文”(身份证号610******),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编号为陕环辐审〔2022〕B010,其他内容不作改变。陕环辐证〔30005〕有效期至2023年1月10日。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9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